【本報台北訊】台灣食安問題引發國際關注,去年強冠餿油風暴,全球11個國家抵制台灣食品進口,立法院通過「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食藥署去年祭出第一波管理名單,凡是輸入、製造食用油業者都須記錄上下游名單,今天宣布第二波,共有8大食品業者即日起開始管制。
第二波列管8大業別分別為「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水產品食品業」、「餐盒食品業」、「食品添加物業」、「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輸入業」、「應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及「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總計約有4千多家。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業管理科長吳希文表示,第二波列管業別皆是食品風險較高的業別,各類別管制以「輸入」、「製造」兩類業者為主,但各類別的管制內容各有不同,肉類加工食品業所管制的加工食品,以含肉超過50%以上為主;水產品食品業管制的範圍是「經過處理過的水產品」,如已經去骨的魚片、魚丸等。
乳品加工食品業就是製造牛奶、起司、冰淇淋等業者。餐盒食品業以有工廠登記的業者為主,小型便當店不在此限。
吳希文表示,基改食品食藥署分兩部分管制,第一部分是針對基改食品輸入業者,因為台灣沒有生產基改食品原料,管制的皆是進口業者;第二部分是「應標示基改食品」及「標示非基改」,目前管制的是工廠登記業者。
吳希文表示,依照「追溯、追蹤管理辦法」,業者必須保留上、下游的資料,保存時間為該食品的有效日期時間,再加6個月,若資料不實或是沒有建立完整,將依法開出3到3百萬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