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零安樂死」政策,讓收容所動物不再面臨撲殺命運,並在動物用藥不足時,賦予獸醫師可以人用藥品取代,新法預計二○一七年全面實施。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新修正的動保法有「刪除十二夜條款」、「獸醫得使用人藥」、「不得販售動物」、「展演動物業須申請執照」、「寵物食品源頭管理」等五大重點,目的都是為維護動物權益。
為了終結「十二夜」悲歌,新法刪除第十二條中「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得以宰殺」規定,未來各收容所禁止對動物施行安樂死,不過若動物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情況,仍可有人道措施;此外,地方政府應配合中央做好零安樂死準備,並設法提高收容處所的認養率。
在動物用藥部分,由於「藥事法」規定人用藥不能供獸醫治療使用,造成貓狗等寵物陷入「無藥可醫」的窘境,三讀條文則賦予獸醫師在動物用藥不足時,可以人用藥品取代。
考量政府已將領養代替購買視為既定政策,因此新法明令「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除非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許可營業證照,才能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事業。
保護展演動物 業者必須領照
另外,日前私人牧場動物明星河馬「阿河」因重摔致死,引發朝野立委重視,此次修法特地將展演動物入法,要求往後經營展演動物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而現行展演業者必須在新法上路一年內申領執照。
新法也將明確定義寵物食品,強化寵物食品的源頭管理,要求寵物食品製造、加工、輸入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也要求寵物食品內容物須標示清楚並規範不得有對健康危害的病原微生物,以保護寵物生命健康與飼主權益。
不等動保法修正通過,台南市今年已率先成為流浪動物「零安樂死」的城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近幾年努力突破難點,與私人收容所合作,由獸醫師照顧衰老、重病等貓犬,並開創「代養制度」。
台北市去年已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強調飼主責任,對於收容流浪動物的安樂死標準,也拉高門檻,以期達「零安樂死」目標。
基隆動物保護所所長陳瑞濱則表示,修法後「會使所有不想養狗的人,將狗丟給收容所飼養」,為缺乏人物力等資源的寵物銀行(動物收容所)增添不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