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中市衛生局今天全面稽查轄內14家松青超市,其中,在光復、黎明、三豐及大甲等4家店,發現竄改有效期限或販售過期食品等情況,將依食安法開罰6萬至5000萬元。
衛生局表示,光復店內現場販售的熟食香腸,是使用今年6月5日到期的過期香腸製作,在超市冷凍及冷藏櫃分別發現未拆封及已經剪開的包裝袋。黎明店則是將9月11日到期的花枝丸,更改標籤上期限至10月14日。
至於三豐店是使用前一天到期的小菜,剪開包裝後重製成便當販售給消費者,其中過期的油雞、柳葉魚分別變成變當中的主菜。大甲店則是架上仍擺放過期熟食,相關產品都被帶回將銷毀。
松青超市表示,針對此作業管理疏失,向消費者致上最深的歉意,三豐店、大甲店、光復店、黎明店已停止販售查核有問題的品項,並接受上述4店的消費者,持6個月內購買該品項發票進行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