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烈日當頭,太陽眼鏡成護眼利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在市面隨機檢測十二件平光(無度數)太陽眼鏡,不符規定逾半,不過價錢高不代表品質好,因為檢測結果完全符合規定的太陽眼鏡僅賣五十元。
標檢局指出,平光式太陽眼鏡為應施檢驗商品,太陽眼鏡濾鏡分類可分成零至四等五種編號,編號愈大顏色愈深,依規定,產品應依穿透率檢測結果標示正確濾鏡分類編號,中文標示應註明鏡片材質、濾鏡分類編號及光學等級等十四項。
標檢局日前在台南地區百貨公司、眼鏡行、體育用品店及賣場等商家,隨機購買十二件平光式太陽眼鏡進行檢測,並查核廠商符合性聲明文件,檢測結果有三件品質項目與規定不符,六件中文標示與規定不符,一件未依規定完成檢驗程序,不合格率高達百分之六十六。
十二件平光式太陽眼鏡價格由七百三十五元至五十元不等,最貴的產地標示為台灣,但製造廠商地址標示卻為義大利;另一款售價六百四十八元的太陽眼鏡,其濾鏡分類測試結果與標示及技術文件不符,都屬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