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並未強制基因改造食品標示,主要是考量這樣的標示會誤導消費者,暗示基因改造食品與一般傳統食品不同之虞。
美國是糧食生產大國,超市貨架上琳琅滿目的黃豆、大豆等五榖雜糧,目不暇給。有的包裝上標榜有機黃豆,但卻不見基改食品標示。
FDA於二○○一年公布的準則,對基改食品採取自願性標示制度,只需揭露最終產品特徵,產品生產方法並未包含在要求的標示內容內。雖然美國法規上並未強制基因改造食品標示,但基改食品對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陰影,幾乎深植人心。
FDA事事講究科學證據,在測試市場上基因改造食品後,無法找到基改食品有毒或會引起過敏的科學證據。
公益組織美國食品安全中心(Center for Food Safety)資料顯示,FDA只採用業界提供的資料,認為基改食品與其他一般食物沒有實質上的差異,只是傳統產品發展的延伸物,只需以現有法規規範基改產品即可。
事實上,大部分的美國人都清楚,市面上販售的加工或包裝食品,都含有基改的成分,連吃下基改玉米、黃豆的牛羊,也都間接是基因改造下的產物。
科學家運用科技進行基因改造工程,已經讓七成的加工食品含有基改成分,這也使得美國消費者抗拒基改食品的聲浪日益高漲,要求清楚標示,維護消費者知的權利。
美國天然產品協會(NPA)認為,美國主管機關應要求所有含基因轉作成分食品必須正確標示,因為消費者有權利知道產品成分,可以在選購時做出明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