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天核定一○四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連續假期共有六個,放假總天數一百一十五天,其中春節放假六天。除了春節,明年三天以上的連續假日還包括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三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四天、端午節三天、中秋節三天和國慶日三天。
人事總處表示,往年對於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遇到星期六、日,只有農曆除夕及春節才有補假的規範,在今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後,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只要遇到星期六、日,一律補假。
人事總處指出,依此原則擬訂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除了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於紀念日當天放假一天外,其餘都形成三天以上的連續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