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12區、52條溪流實施封溪護魚,為鼓勵民眾共同維護水源生態,新北市農業局今年編列20萬元預算,自5月21日起恢復檢舉獎金,檢舉成立每件2000元,但為避免爭議,檢舉時建議附上照片或影片佐證。
新北市目前有坪林、烏來、三峽、石碇、平溪、雙溪、貢寮、淡水、三芝、石門、金山、汐止共12區、52條溪流實施封溪護魚,禁止任何方式捕採水產動植物,違反可裁罰3到15萬元。
新北市升格前,多數鄉鎮公所都編列檢舉獎金,鼓勵民眾通報;升格後,鄉鎮市公所財源回歸市府管理,取消檢舉獎金後,封溪護魚區域內違規捕撈的裁罰件數逐年下降,從2010年裁罰62件,降至去年14件。
「有無獎金差很大!」坪林區公所主任秘書王健驊表示,坪林區屬水源保護區,升格前封溪護魚檢舉獎金每件達5000元,有時1個月通報10多件違法捕撈,沒了獎金誘惑,民眾檢舉意願也降低。
農業局表示,今年坪林區從6月1日到9月30日、平溪區7月1日到8月31日,部分溪流區段開放垂釣,但徒手捕捉、網、撈、射、毒、電魚等行為仍禁止,民眾前往水域休憩時,可注意有無違法捕撈,協助維護溪流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