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近三年來,車禍肇事逃逸案件平均兩千多件,但偵破的案件只有六百多件,有鑒於此,交通大隊去年六月首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獎勵辦法」,揪出肇事逃逸者,檢舉人還有獎金可領取。
交通大隊交安組指出,警方偵辦肇事逃逸案件,往往靠目擊證人、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畫面等佐證資料,才能後續追查、比對,進而破案。然而路口監視器常礙於拍攝角度不廣或故障,及缺乏目擊證人等因素,致使案件難以偵破。
根據獎勵辦法,民眾只要能敘明或檢具足以協助偵查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的具體事實或證據資料,向案件發生地警分局或派出所,提出檢舉,因而偵破案件者,對致人受傷案件每案發給三千元、致人重傷案件每案發給二萬元、致人死亡案件每案發給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