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研擬對第三方支付祭出重手監管,包括單筆轉帳不得超過人民幣一千元、單筆消費不得超過五千元。
中國大陸《南方都市報》昨天報導,人行近日向第三方支付企業下發「支付機構網絡(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草案,向業界徵求意見。
草案規定,個人支付帳戶轉帳單筆不超過一千元(約新台幣五千元),年累計不能超過一萬元(約新台幣五萬元);支付機構應對轉帳轉入資金進行單獨管理,轉入資金只能用於消費和轉帳轉出,不得向銀行帳戶回提。同時,個人支付帳戶的資金來源僅限於本人同名人民幣央行借記帳戶。
此外,草案也對消費額度進行限制。個人支付帳戶單筆消費金額不得超過五千元,同一個人客戶所有支付帳戶消費月累計金額不得超過一萬元。超過限額的,應通過客戶的銀行帳戶辦理。
草案也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