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鼓勵民眾檢舉,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最新辦法,將檢舉獎金額度從百分之五,一舉調高至最高百分之十。但根據食藥署資料,今年包含南投、屏東、宜蘭、花蓮、台東與連江等六縣,因考量地方財政,並未依據「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編列檢舉獎金;儘管食藥署公告最新辦法,但仍未強制地方編列這筆預算。
「各地方政府財政情況不同,我們不強迫地方編列(這筆預算),只要給得出來就可以。」食品衛生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檢舉獎金的來源主要是各縣市罰鍰收入,與一般歲入與歲出無關,雖然地方政府可以動用預備金支應,但食藥署還是鼓勵地方編列這筆預算。
根據最新辦法,檢舉人可依據地方衛生單位,獲得裁處金額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檢舉獎金。至於台北市長郝龍斌力倡的「窩裡反」條款,訂定百分之五十的吹哨人檢舉獎金,並不在食藥署公告最新的辦法中,而是授權地方自行訂定,「內部員工比外部民眾更容易發現攙偽假冒的情況,我們也鼓勵各地方政府訂定『窩裡反』或『吹哨人』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