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假日總會和女兒到百貨公司逛逛。
在十字路口,有個年輕人雙手舉著一個木製的售屋廣告招牌筆直地站著,他的任務就是要路人看見廣告的效果,而站在十字路口,南來北往的車輛、行人總會好奇地多看一眼,這就達到廣告的效果了。
他很認真地執行他的工作,烈日照在他臉上,灼熱了肌膚,長時間的日照,他的臉黝黑得發亮,一天幾個小時站下來,沒有休息,是分辛苦的工作。看他的年紀應該是二十幾歲,他不以這分工作為恥,因為他昂首挺直,無視於別人看他的異樣眼光。
年輕人的對面是一位中年的歐吉桑,他一樣拿著板子,但他是坐在一張塑膠椅上,想來他是比較輕鬆的,腳不會痠,不知是他偷懶,還是上司的准許,因為很少看到坐在椅子上的活動招牌。
十字路口的另一角是位女生,她也拿著板子,因為怕日曬,所以戴著帽子蒙著臉,又把整個臉縮在手背中,怕別人看到她的臉,她覺得這是分丟人的工作。
逛完百貨公司,和女兒走過十字路口時,那位像雕像戰神的年輕人,依然神氣地展顏昂首,直挺挺地像棵大樹一樣,文風不動地緊握招牌,黑漆漆的年輕臉龐寫著不屈不撓,自食其力,忍不住給他按個讚!看著招牌寫著ㄨㄨ路三房兩廳二一五○萬。好樣的!有錢,一定買你一戶,給你捧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