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廣東《新快報》昨天在頭版發出致歉信,針對其記者陳永洲「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一事表示,「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數日前被湖南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拘留,《新快報》在二十三、二十四日連續兩天的頭版,先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發公開信、繼而再刊出大標題「再請放人」,呼籲釋放陳永洲。
《新快報》在二十七日的致歉信中說,經警方初步查明,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
不過,在大陸官媒報導陳永洲承認收錢發不實新聞後,外媒一方面質疑認罪可信度,一方面追問,若陳供詞屬實,《新快報》在這起「黑色交易」中是否扮演角色?幕後是誰給錢?
美國之音中文網關於陳永洲認罪新聞的標題是「陳永洲認罪,可信度到底幾何?」自由亞洲電台網站則是「央視報導陳永洲認罪 程序不合法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