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親民黨立委林正二被控競選第七屆立委時,由幕僚邀請頭目筵席,最高法院昨天維持更二審認定構成賄選的期約,判處一年八個月徒刑定讞、褫奪公權一年五月;繼顏清標之後,將喪失立委資格的林正二表示,「震驚、難過,不能接受」。
林正二被控於民國九十六年競選期間,由幕僚於桃園大園鄉邀請頭目筵席。桃園地方法院一審時判處有罪,但二審與更一審以餐會與投票並無對價關係等,改判無罪。
更二審認為,林正二等人在選舉前夕邀約有投票權的人宴飲,已構成賄選的期約,再改判林正二一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一年五月,其餘被告各被判一年七月、褫奪公權一年。
對此,前天才因指示助理收取工程回扣被台中地檢署起訴的林正二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商是否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再對外說明。他說,最高法院的判決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為什麼與幹部、頭目餐敘算賄選?他不能接受。
林正二曾因當選無效事件於一百年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效確定,這是林正二第二次喪失立委資格。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內政部將依法律程序,註銷林正二立委名籍,除籍日依判決確定日生效。林正二所留立委席次,因未達平地原住民出缺席次的一半,不用再補選。蕭家淇並指出,依《選罷法》規定,林正二所犯賄選罪,未來不得再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另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各黨黨團至須有三人,黨團未達五個,得合組四人以上的政團。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由林正二、李桐豪與陳怡潔組成,立法院長王金平說,經公告林正二喪失立委資格後,親民黨團就自動消失。
至於是否考慮組成政團,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說,黨團和黨中央會好好考慮、妥善處理。親民黨團則表示,將朝組政團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