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昨天公布上半年全國勞動條件檢查結果,違法比率為百分之三十四點二,其中以加班未加給工資、超時工作最嚴重,可見台灣加班常態化,常有違法情形。
勞委會上半年共檢查五千三百四十七廠次,有一千八百三十廠次違反《勞基法》,比率超過三分之一,但較去年全年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九略有降低。
違法項目中,以「延長工作時間未加給工資」占百分之十一點五最高,等於每九家就有一家的員工「免費加班」;其次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百分之八、「例休假、特別休假工資未照給或休假日工作工資未加倍發給」百分之六點四。
,違法比率最高的行業前三名依序為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百分之四十二點四)、住宿及餐飲業(百分之四十)及營造業(百分之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