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最高法院昨天撤銷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不實發票研究案、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表示,相信林昭任案將有「指標性影響」,希望檢調單位、法院都能注意這個判決。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則表示,相關法規仍有檢討空間,應給研究人員最大的科研經費彈性。
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以不實發票核銷被控貪汙案,引發學界恐慌,最高法院昨天上午宣判,最高法院合議庭認定,林昭任是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辦理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也不具授權公務員的身分,依此即不適用貪汙罪,僅涉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而將全案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進行更審。
孫以瀚說,很高興看到這樣的「正面發展」,希望檢調單位能理解,不實核銷發票的錢並沒有進到這些教授口袋裡,而是用在研究上;並表示希望林昭任案成為判例。
彰化地檢署去年底因教授不實核銷發票、「買A報B」,以貪汙罪起訴十多名國立大學教授,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及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年一月曾發表共同聲明,呼籲檢方不要以貪汙罪追溯沒有把研究費放進自己口袋的教授。
昨天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未接記者電話,翁啟惠則表示對林昭任案不是很清楚,但尊重最高法院判決。
他說,據他了解,目前大學教授受大學法規範,並不是公務員;並表示之前發表聲明是支持檢察總長看法,研究人員公款挪為私用當然不應該,但如果是為了研究需求變更採購項目,應不能算貪汙。
不過,翁啟惠認為目前科研相關法規仍有檢討空間。他提到,如果多位教授都不實核銷廢票,表示制度有問題,讓廠商、研究員容易鑽漏洞。目前國科會已「釋出善意」,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三個項目間流用比例放寬至百分之五十,但他認為制度仍可再檢討。
他強調,科學是研究未知,原本預定要買的機器可能一年後就喪失競爭力,電腦、手機等3C產品更新周期也短,建議科研預算列出人事費、旅費、設備費等大項目即可,在大項目下讓教授自由運用;只要是用在科學研究,應給研究人員「最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