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台新銀行與中國大陸東方航空合作,提供卡友刷卡買東方航空指定航線機票,可獲得優惠票價及現金回饋。
金管會昨天指出,這個信用卡合作案,單就金融法規來看,是沒有問題的,但台新銀行的廣告內容的確有點「不妥」。
台新銀行與東方航空的合作案,是少見的「兩岸」業者合作案,備受各界矚目。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說,台新銀行這個合作案,由於播出的電視廣告上,出現東方航空的旗幟,外界有意見,因此,金管會與陸委會曾就這個廣告內容交換過意見。
鍾慧貞說,金管會認為,由於涉及兩岸,因此,廣告內容應該更審慎,但台新銀行目前播出的廣告上,出現大陸業者的商標和旗幟,的確有點「不妥」。不過,鍾慧貞也表示,針對陸委會要求台新銀行,九月起停播這個廣告,金管會還沒有被通知,並不了解詳情。
鍾慧貞表示,由於信用卡各種跨業合作案極多,台新銀行這個合作案在推出前,並沒有向主管機關報備,但金管會事後了解,發覺光就「金融法規」這一點,台新銀行與東航的合作案,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定。
台新銀行與東方航空的合作專案,從今年八月開始,到明年九月底為止,歷時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