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組織改造,勞保局約有四百多名金融保險雇員可轉任為公務員,遭考試院反對。勞保局雇員昨天受訪說,被差別待遇,很憤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升格為勞動部,依「勞動部組織法草案」,勞保局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可轉任為公務員,此舉將增加政府一年新台幣五十三億元月退俸支出,考試院表達反對並擬聲請釋憲。
公務人員考試法於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制定公布,這四百多名雇員有不少人是在七十五年以前進入勞保局任職,之後也有參加考試院舉辦的「金融保險雇員升等考試」。
銓敘部於七十九年曾明確函釋,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及格者,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目前勞保局任職者,不外乎是循金融保險雇員升等考試及格、高普考身分者進入,依工作能力及表現擁有公平的升遷管道。上述四百多名雇員,有三成以上是中階主管,包含十八名科長和十七個辦事處主任。
勞保局改制成行政機關,雇員理當配合「雇主」改制,卻無法與高普考員工接受同樣待遇轉任公務員,領月退俸。
勞保局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明華說,勞保局的金融雇員多有通過升等考試,他的及格證書上面還蓋有當時考試院長孔德成用印,「現在時空背景轉換,怎麼就把我們說成是黑官漂白?」、「如果這張證書用印是關中,銓敘部承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