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年金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首次對不幫配偶繳保費者開罰,社會司昨天表示,目前共開罰五十九人,都是年收入一百萬元以上的對象。
國民年金開辦以來,共有三百八十萬左右的家庭主婦和失業者被納為國保被保險人,但繳費率始終不高,目前繳費率累積僅將近五成八。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說,《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如果無法當期繳納,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配偶須負連帶責任,若被保險人無法負擔,配偶應負責繳納;若限期無法繳納,可可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
陳素春表示,被罰者都是配偶的年收入都達到一百萬元,且從國民年金開辦以來一直沒有繳納,也未提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者,最後篩選出二百人,開罰其中五十九人,其中一人提出家庭遭逢變故的正當理由,一人無法送達聯絡不上,十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其餘已經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