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版《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引發地方政府不滿,雖然日前台北市政府與財政部均表達願意各讓一步,但嘉義縣長張花冠昨天又公布七縣市首長要求,在全國總債務量不增加的原則下,將中央可舉債額度下放一點二個百分點給非直轄縣市。
張花冠表示,已獲宜蘭縣、新竹市、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與雲林縣跨黨派縣市長的簽名連署。
七縣市首長共同建議,就中央債務比例占GDP(國內生產毛額)的百分之四十一點二,下放一點二個百分點給縣市;或調整全國總債務,使縣市債限比率至少不得低於GDP的百分之二點六三,個別縣市的債限比率由現行依預算數的百分之四十五鬆綁為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