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代表蘋果電腦出庭作證的公共會計師穆西佳在陪審團庭審時說,三星應該賠償侵犯iPhone智慧財產專利造成的二十五至二十七點五億美元傷害。
穆西佳說,三星銷售了二千二百七十萬台智慧手機與平板電腦,合計營收八十一點六億美元,他的數字是以此推算而來。目前,陪審團尚未決定侵犯專利與商標的指控是否成立,但專家在估計損失時,都假定侵權已經成立。
穆西佳引用二○一○年Galaxy S上市後,三星各項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資料,他說,「事關數量龐大的銷售」,所以賠償估計才會那麼高。
穆西佳的估計結果包含三項數據:三星被控侵權的產品營收、授權費的損失、蘋果遭侵權而損失的獲利。總而言之,光是銷售金額蘋果就損失了四點八八億美元,iPad與iPhone銷售量少了二百萬台。
蘋果專利授權與策略主管泰克斯勒上周作證指出,賈伯斯與執行長庫克二○一○年曾親訪三星高層,抱怨他們的產品抄襲iPhone。蘋果跟微軟之間就較少這類問題,因為兩者簽訂「反複製」協議,並交互授權專利,「所以我們不會抄襲彼此的產品。」
蘋果在二○一一年四月控告三星侵權,指控對方抄襲蘋果專利的設計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