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媒體報導,為鼓勵選手在客場奪金,大陸國家體育總局將倫敦奧運的金牌獎金提高到人民幣五十萬元(約合新台幣兩百三十四萬元),是四年前北京奧運的兩倍,且創大陸奧運金牌獎金的新高。
據網易體育報導,大陸國家體育總局每次奧運都會設定金牌獎金。而倫敦奧運不僅金牌獎金達人民幣五十萬元,只要奪牌都有獎金,即使前八名也都能領一筆獎金,目的是鼓勵大陸選手在客場也能發揮。
報導說,體育總局訂定的二○○四年雅典奧運金牌獎金為十五萬元人民幣,二○○八年奧運由於在北京舉行,大陸為主場開特例,將冠軍獎金提高到二十五萬元人民幣。不過,今年倫敦奧運更誇張,金牌獎金一口氣大增一倍。
這篇報導認為,大陸國家體育總局提高獎金,為各省帶來很大壓力。根據往例,大陸選手只要在奧運奪牌,國家體育總局除了給一份獎金外,奪牌選手所屬省份還會再給一份獎金,而且通常要比體育總局的獎金高一些。
因此,當體育總局提高獎金時,各省的獎金支出也就可能會隨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