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俊達今年三十五歲,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與妻子感情融洽,並育有一對雙胞胎。俊達對目前的生活感到相當滿意,但多年未有往來的哥哥,因生意失敗負債兩千萬,而俊達的父母皆已過世,現在俊達相當擔心哥哥的負債會影響到自己,俊達想知道,哥哥的負債會變成他要償還嗎?
袁秀慧律師詳解:
俊達與哥哥雖為二親等的旁系血親,但二人在法律上為獨立的個體,因此,對於哥哥的負債,除非俊達有擔任保證人,否則與俊達無關。
雖然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的規定,兄弟為第三順位的繼承人,但因我國現在繼承的規定,已經全面採取限定繼承的精神,亦即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因此,即使俊達的哥哥有死亡事實而發生繼承,也不會因此要以自己的財產來為哥哥清償債務。
女人一○四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二)三三九三三五七五
專線服務時間:上午十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