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日前調查發現,國內有許多市售果汁,不僅未標明成分,連濃縮或原汁也語焉不詳,甚至號稱百分之百的天然果汁中,原汁成分僅有百分之十至二十五。消基會批評業者過度膨風,要求業者包裝上應清楚標明飲品成分、原汁比例,只要是濃縮還原果汁就不能再標榜純天然果汁,避免不實標示欺騙消費者。
消基會此次赴國外採樣,並與國內二十七種相關商品比較後發現,國內市面上對於果汁的標示含混不清,鮮少有廠商願意清楚的標示內容成分,只願在側標處以小字體寫出原汁比例,甚至部分品牌連原汁比例都未標示。
相較其他從日本、香港、美國取樣的類似商品,日本在包裝四面皆以明顯字體標示原汁比例、濃縮還原或非還原等等,碳酸飲料及酒類製品也明顯標示是否含有果汁或果汁的比例。
我國國家標準中,果汁、蔬果汁分級很清楚,未經還原、高溫殺菌、保存期限在三周內的果汁,才能稱為「鮮榨果汁」;未經還原、還原後百分之百的都可稱之為「純果汁」;至於原汁比例在百分之百三十以上者,稱為「稀釋果汁」;百分之十至三十只能稱為「清淡果汁」,原汁含量在百分之十以下者不能稱為蔬果汁,而只能稱為飲料。市售果汁標示「百分之百天然」未必代表商品含百分之百水果原汁,充其量只能說果汁商品未添加防腐劑、人工調味料等。
消基會表示,新鮮水果加工以後,維生素C很容易因高溫、光線照射、空氣氧化破壞,因此,市售百分之百純果汁內的維生素C,有許多是再添加回去的,而且也缺乏纖維素,民眾若是為了身體健康,還是不能以百分之百純果汁取代每日該攝取的新鮮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