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天表示,第六百九十四次部務會報討論通過「教師請假規則」條文修正案,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治療或休養期間可以「病假」登記,二十八日內不扣薪。
教育部說,前述請假日數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影響教師成績考核,近日將序發布。
教育部表示,本次修正是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規定,明定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者,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並得依規定檢附醫師診斷證明請延長病假,延長病假期間不扣除薪津給付。
教育部說,為照顧懷孕教師,簡化行政流程,因安胎休養所請的延長病假,銷假上班時得免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此外,原住民族身分教師,在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時,得放假一天。
教育部指出,教師請婚假、娩假、陪產假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期間,應由學校支應代課鐘點費,不得扣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