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決定,被廣泛使用於玩具、玩具元件及塑膠拚圖式地墊的甲醯胺(Formamide),將與塑化劑一樣,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禁止使用於玩具及塑膠地墊上,預定九月公告、明年元旦實施,台灣將是繼比利時之後,全世界第二個禁用甲醯胺於玩具及塑膠地墊上的國家。
甲醯胺是無色透明的可溶性有毒物質,略帶阿摩尼亞的氣味,一旦吞入、吸入或接觸皮膚,會產生危害,並對皮膚、眼睛及呼吸道產生刺激。它還會影響中樞神經及生殖系統。
所有歐盟國家決定,從二○一三年起禁止使用含甲醯胺成分的產品。比利時已禁用甲醯胺於玩具、玩具元件及軟塑膠地墊上,法國也打算跟進。
環保署日前召開毒化物諮詢會,與會專家學者也支持禁止甲醯胺禁用於玩具及塑膠地墊,並列為第一、二類毒化物列管,該項議案環保署召開公聽會,預計九月公告,明年元旦起實施。
但是,甲醯胺將仍可應用於乙烯、丁二烯、酸氧或製造聚丙烯纖維、二氰胺、合成皮等的溶劑、聚胺基甲酸樹脂的製造、合成紫外線吸收劑、合成原料藥、螢光染料、PU合成皮加工及研究、試驗及教育用途上。
經濟部中央標檢玩具檢驗組長張文彬表示,只要環保署確定將甲醯胺列為第一、二類毒化物列管,標檢局將會在檢驗玩具時,將甲醯胺列為標準檢項項目,如有違規使用者,將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何判別玩具是否含有甲醯胺?
張文彬指出,甲醯胺主要使用於軟塑膠發泡產品上,如果踩在甲醯胺製成塑膠軟墊、或者玩具壓下去時,感覺有軟軟的、扁下去的發泡現象,應可判別含有甲醯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