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菜價、油價都上漲,物價更創六年多來新高,因此今年新購自用住宅的民眾,以及去年忘了申請者,只要符合優惠地價稅條件,別忘了在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將可以節省四倍稅金。
九十四年度地價稅即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優惠稅率條件者,只要在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即可享有優惠地價稅。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今年剛買房屋自住者,或是去年來不及申請、甚至從來不知道要申請的民眾,務必於二十二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今年便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賦稅署表示,符合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包括: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公畝,且以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同時,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必須辦妥戶籍登記,但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