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文生意,利用的前提是「有利」「有用」,重點在「利」與「用」,無「利」可圖,絕不會被「用」。
「利用」有正面詮釋,比如前往市區,可利用捷運。沒有助力,可利用朋友。利用關係,利用方便。也有負面解讀,比如「他被歹徒利用」、「他利用我作人頭」。
正面的利用有幫助、奧援、相挺的含意。負面的利用有欺騙、戲弄、背叛的不屑。正面利用往往有友誼,有恩有義,有期待。負面的利用有抱怨,有不滿,有指責。
正面的利用,有益世道人心。負面的利用,損人不利己。被人利用往往有受騙的感覺,利用別人常有愧於心,雙方都不舒坦。
有人滿腔熱血助人,事後卻發現被利用,而且還是被利用做壞事,用來詐騙錢財。被負面利用難免懊惱,難免後悔。但利用別人做壞事的人,往往難逃法網,既使逃過法網,也逃不過良心,終身坐心牢,鬱鬱一生。
佛光菜根譚說,被人利用不是壞事,能被人利用,表示自己有能力,還有存在的價值,對社會人類尚能提供些微的力量。宗教家的胸懷慈悲開闊,只要不害人,不做壞事,樂於被利用。如果利人利己,被利用又何樂不為?(加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