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消基會調查十二家發行儲值卡、商品禮券的業者,發現市售的各種禮券或儲值卡,有八家業者不受理掛失補發,有五家需付工本費。消基會呼籲主管單位建立管理機制,確保民眾用卡權益。
消基會調查業者處理卡片毀損的方式,如果遺失的話,只有兩家業者提供對消費者有利的遺失處理方法,有八家業者不受理掛失補發。
接受調查的十二家發行儲值卡業者,有五家要民眾自行吸收工本費,且不可折抵消費金額 ;消基會認為,業者發行儲值卡屬生財工具,儲值卡成本應由業者自行吸收,或折抵消費金額才合理。
此外,當消費者不再使用儲值卡時,有三家儲值卡業者不受理餘額退回;消基會認為,業者應提供儲值卡餘額退還,因業者並無實質上損失,至少可酌收手續費方式,將餘額退回給消費者才合理。
消基會建議應將毀損、遺失、不再使用的餘額等補償方式機制與處理原則納入管理,才能確保民眾用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