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一位受派至台南YMCA及安順教會當義工的美國女子伊莉莎白,一天乘機車赴火車站途中,不幸被超速貨車撞倒,送醫不治。
她當醫師的父親韋佛接到通知後馬上趕來台灣,和主治醫師討論後,打電話徵求護士妻子的同意,將女兒的所有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且一點都沒有悲傷及不捨之意。當他到派出所做完筆錄後,走到撞死他女兒的司機面前,抱住那位青年,啜泣著說:「我赦免你,你一定不是故意的,以後你也要像我這樣對待人。」
韋佛不要那位青年因此被判刑,也不要求賠償。YMCA理監事會決定致贈二十八萬給韋佛,當做慰問金,但他說不必如此,反而將身上的新台幣一萬兩千元,捐給YMCA籌募基金幫助弱勢青年。
其實韋佛有很多的理由來埋怨、怨嘆,然而他用理智及勇氣種下一粒愛心種子。他效法耶穌基督的慈悲、博愛、寬容和赦免的精神,不僅完全原諒肇事者、捐出愛女所有的器官,同時捐款幫助殘障者,特別是失聰青少年及弱勢青年、原住民青年,讓他們能參加國外文化交流活動,到外國當義工。
星雲大師曾說,「給」是人間最美好的事。韋佛的決定,展現大愛的精神,讓所有接受伊莉莎白器官的人,都獲得重生。每年約有六千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他的精神值得天下的爸爸學習。(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