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著作權法二十六日修訂,日後破解iPhone等智慧型手機以轉換電信服務業者,或未經蘋果公司(Apple)同意安裝應用軟體都屬合法。媒體形容這等於是允許智慧型手機使用者「越獄」。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修正法不顧蘋果反對通過,蘋果公司辯稱iPhone遭破解可能造成安全漏洞、引來電腦病毒與硬體破壞。
力促修法的網路人權團體「電子尖端基金會」(EEF)的葛拉尼可(Jennifer Granick)表示:「著作權局已經了解,鎖定電信供應商的主要目的,只是要將客戶緊綁在現有的網路上,和保護著作權無關。」
修法內容也允許更改電子書閱讀器,啟動可念出內文的語音功能。紀錄片、非商業作品與大學使用的教育影帶,也能夠合法迴避DVD反拷貝技術。
蘋果長期反對跨越iPhone內建安全防線,他們仍可自行實施顧客同意的服務條款。蘋果在發給著作權局的函件中強調,允許破解iPhone會摧毀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鎖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