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坐月子中心收費各家不一,消保會增訂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訂金收取上限,未來產婦入住前,業者收取的訂金不得超過總金額一成,避免業者漫天喊價,新規近期由衛生署公告後上路。
近年坊間出現愈來愈多的「五星級」坐月子中心,收取費用動輒數萬、數十萬元,索價不斐。消保會通過《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增訂訂金收取上限為總金額一成。產婦若在入住前解約,消保會也限制支付的損害賠償比例。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產婦若在支付訂金後需因故解約,未來可依解約日期與入住日期的遠近比例,支付損害賠償金額。假設消費者在入住前一個月解約,僅需賠償訂金一成的違約金;入住前一天解約,賠償金為訂金五成;入住當日解約,賠償金則為全數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