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今年共發生八起肉毒桿菌中毒案例,衛生署調查以水活性高的真空包豆乾製品嫌疑最高,近日預告加強「真空包裝即食品」的管理規範,要求若在室溫販售,必須符合水活性低或經商業滅菌;其餘則強制在外包裝上標示冷凍或冷藏,其中水活性高的真空包即食品,若沒有搭配其他加工技術,冷藏保存期限一律以十天為限,這些規範預計九月上路。
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肉毒桿菌屬於厭氧菌,若食品本身水活性高、pH值超過四點六,加上真空包裝前滅菌不完全,都有利於產生肉毒桿菌毒素,經參考國際規範、舉行專家會議後,對真空包裝即食品訂出不同儲存條件的規範,未來也將設計標章供民眾辨識可在室溫販售的真空包裝食品。
而須冷藏的真空包裝即食品,若水活性高於零點九四,保存期也不能無限延長,除非進行提高鹽濃度、降低pH值或水活性、添加亞硝酸鹽等加工,否則須比照一般冷藏食品標準,保存期不能超過十天,違者產品將下架並處六至三十萬元罰鍰。
業者若未落實在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須冷凍」或「須冷藏」,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在新規範上路前,衛生署會輔導豆乾業者不再採取真空包裝,並從製造、運送到販售都應冷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