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洗錢案,陳水扁極力護子,稱兒子陳致中對政治獻金的來源及用途從不知情,甚至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相關款項的收支、使用,全由夫人吳淑珍一手掌控。
特偵組去年底起訴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認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國泰併世華銀行、元大併復華金兩案中,以選舉為由收受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四億元、元大馬家二點一億元,涉嫌收賄;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等人涉嫌以海外銀行等管道協助扁、珍洗錢。
陳水扁以證人身分為陳致中被控洗錢罪作證時表示,他擔任總統公務繁忙,與陳致中的私下互動非常有限,對於政治獻金相關事項,他從來不會對子女提及,表示陳致中、陳幸妤對於蔡宏圖等人的捐款,一概不知。
陳水扁指出,民國八十九年、九十三年兩度參選總統時,吳淑珍負責競選募款的收支及使用,他從未過問款項的確切來源、金額,吳淑珍也不會主動告訴他,包含他向蔡宏圖募來的政治獻金,也是交給珍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