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家人閒談著小時候的趣事,爸爸打開投影機,畫面上出現一個小寶寶,並寫著「小佳怡的生活影片」。
肥嘟嘟的小寶寶膝蓋也像「豬腳」,正在台南老家跑來跑去,被媽媽追著的她跑出院子,朝豬舍旁泥巴坑而去,結果被木頭絆倒,跌進泥巴坑變成了泥巴人,她淚如泉湧,哭聲震天響,好不容易站起來,又滑進水坑裡。大家看著「她」精采的演出開懷大笑,只有我眉頭深鎖,因為女主角就是我。
畫面一跳,出現了我和表姐,我躺在床上睡覺,表姐設法要把我「挖」起來,我臭著一張小臉,老媽正想阻止,沒想到我早已快了一步,對著表姐拳打腳踢。表姐憶起我當時的惡行惡狀,在我耳邊說了一聲:「討厭!」我連忙賠不是,但我不是故意的,那時我才五歲耶!
後來,螢幕上又浮出一行字「相似度對照表」。首先是一張黑白照片,一位寶寶趴在桌上,眼神呆滯,頭上只有一小撮頭髮,還有一道紅紅的疤;另一張彩色照片也是位小寶寶,她也趴在桌上,稀疏的頭髮和一臉呆滯,頭上也有一道紅紅的疤,爸爸說:「這是王佳怡和她媽媽,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五!」在場的人哄堂大笑,真是不好意思呀!
想起來,真覺得以前的我不但可笑、愛吵愛鬧、愛哭又有些小任性,而且好像永遠都離不開媽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