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下放選擇權 |2009.04.20 語音朗讀 251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美國職棒為護球員權利,通常會有一些保障,像下放小聯盟的「選擇權」。大聯盟規定,一名球員最多只有三次下放的選擇權(option),王建民在二○○五年已用完。用完後,要再次將球員下放小聯盟,就得將球員放入釋出名單,讓有興趣的球隊與球員談合約,當球員在被放入釋出名單,七十二小時無球隊感興趣,才能再將他下放小聯盟。若洋基真的把建仔放入釋出名單,其他球隊可在這段時間提出交易;若有兩支以上的球團都想爭取,則以戰績差且同聯盟的球隊優先。 前一篇文章 健康、心魔、球感…危機在哪? 下一篇文章 對手觀點:他忽然自爆 熱門新聞 01【生活快門】 這 是啥?2026.10.1602風電包商破產 9公股銀踩雷2026.10.1803【野保vs.動保】遊蕩犬難管理2026.10.1804林庭謙、賀丹加持 TPBL開季掀話題2026.10.1605把一生交給善念 楊政達菩薩行腳2026.10.1606【青春部落】 遇見嶄新的自己2026.10.1607廢土場蛻變溼地 成稀鳥避風港2026.10.1708【悅讀人生】 大哥 撐起一片天2026.10.1609巴拉圭佛光山一日禪 體悟專注覺察2026.10.1710白鼻心之死帶來轉機2026.10.1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英王贈書翁山蘇姬法暴動未歇 巴黎等城局部宵禁川普民調剩31% 共和黨選情拉警報陸國產衛星 實現南北極及青藏高原聯網通訊法國示威變打砸搶 衝突蔓延歐洲不要國王反川示威再起 喊提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