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下放選擇權 |2009.04.20 語音朗讀 23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美國職棒為護球員權利,通常會有一些保障,像下放小聯盟的「選擇權」。大聯盟規定,一名球員最多只有三次下放的選擇權(option),王建民在二○○五年已用完。用完後,要再次將球員下放小聯盟,就得將球員放入釋出名單,讓有興趣的球隊與球員談合約,當球員在被放入釋出名單,七十二小時無球隊感興趣,才能再將他下放小聯盟。若洋基真的把建仔放入釋出名單,其他球隊可在這段時間提出交易;若有兩支以上的球團都想爭取,則以戰績差且同聯盟的球隊優先。 前一篇文章 健康、心魔、球感…危機在哪? 下一篇文章 對手觀點:他忽然自爆 熱門新聞 01HBL周末總決賽 8校燃戰火 2026.03.2002返鄉火車擠爆2026.03.2003中南部大旱 高雄3月已73件山林火警 2026.03.2104珍寶入地宮 法華經奉納佛光大佛2026.03.2105星雲大師靈骨 12道場迎奉法燈遠傳2026.03.2006星雲大師全集【傳記】 百年佛緣─社緣篇 我辦大學等社會教育3-32026.03.2007人間佛教聯合總會訪越南 弘法新契機2026.03.2308新北市美術館 共織宇宙特展2026.03.2009【美好生活】酸澀 蔓越莓 烤出 幸福甜2026.03.2010研讀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傳燈錄 永續傳承智慧2026.03.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丹麥國會大選 左派獲勝卻未過半伊朗准非敵對船隻 通行荷莫茲巨型「虞美人」迎春哥倫比亞軍機墜毀 66死博鰲論壇 估今年亞洲經濟增長4.5%左翼葛瑞格華 當選巴黎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