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下放選擇權 |2009.04.20 語音朗讀 208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美國職棒為護球員權利,通常會有一些保障,像下放小聯盟的「選擇權」。大聯盟規定,一名球員最多只有三次下放的選擇權(option),王建民在二○○五年已用完。用完後,要再次將球員下放小聯盟,就得將球員放入釋出名單,讓有興趣的球隊與球員談合約,當球員在被放入釋出名單,七十二小時無球隊感興趣,才能再將他下放小聯盟。若洋基真的把建仔放入釋出名單,其他球隊可在這段時間提出交易;若有兩支以上的球團都想爭取,則以戰績差且同聯盟的球隊優先。 前一篇文章 健康、心魔、球感…危機在哪? 下一篇文章 對手觀點:他忽然自爆 熱門新聞 01打炒房 六都第2戶限貸6成2024.06.1402Mayday2024.06.1203宜蘭泰雅部落 碧候溫泉一日遊2024.06.1504三重禪淨中心 佛光寶寶皈依三寶2024.06.1205【人間小品】那本身體2024.06.1206【放下怨氣】好好說話2024.06.1207生命教育講師培訓 涵養教學基本功2024.06.1308【斗室有燈】神出鬼沒的無常君2024.06.1409印尼佛教學院開學 佛子發心學習2024.06.1310佛光文教中心慈善醫療組 尋根之旅2024.06.1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凱特王妃 病後首露面日佳子公主頻穿姐姐舊衫 惹話題減塑救海龜黃仁勳:站AI潮頭 大展拳腳加薩戰火不停 青年苦中作樂雲南東風韻藝術小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