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富味鄉混油案,昨天開二次準備庭,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等六名被告都只認刑責最輕的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但否認詐欺與摻偽假冒,稱產品都是依客戶及消費者需求製作。法官諭知下次進入審理庭。
陳文南開庭前受訪時說,已改善生產流程,並找來公正第三方檢驗單位確認產品無問題後,重新上市,請消費者給他們機會。陳文南還提出富味鄉生產的一瓶頂級黑麻油及日瓶其他廠牌生產的黑麻油。其委任律師表示,其他廠牌只有一瓶比富味鄉便宜,其餘都更貴,顯然未牟取不法利益。
庭訊時,六名被告都不否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承認三款百分之百黑麻油都摻混不同比例的黃麻油、特黑油,但強調黃麻油和特黑油都天然食材,是依產品訂價、客戶需求調油,絕無蓄意欺騙消費者的意圖。
陳文南等人不斷強調沒有使用詐術,認為摻入的黃麻油與玉米胚芽油都是可以食用的食材,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並要求認罪協商,「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法官曉諭被告,認罪或不認罪會影響日後的審判,六名被告緊急和律師討論,改口認了刑度較輕的商品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