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輓歌

文/平禾 圖/心皓 |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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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輓歌 圖/心皓

文/平禾  圖/心皓

這個故事取材自真實案例。作者平禾是資深社會、司法記者,喜在案件中找尋富有人性的愛恨瞋痴故事,給人心靈的啟發,出版小說《判決人生》、《色計》。

晚上八點半,小強背著扁書包回家坐進單人沙發座,有一圈硬彈簧從破洞伸出刺痛屁股,他不舒服地皺皺眉挪動屁股避開破洞。戴歪工作帽的爸爸,橫躺在長沙發上打鼾,兩隻穿雨鞋的大腳跨在茶几上,桌面有一片燒焦斑痕。這張桌子是去年小年夜從資源回收場撿回來,他還記得爸媽將茶几搬回家如獲至寶的表情。

「小強、妹妹快來吃飯。」媽媽將一盤烏漆抹黑有濃濃醬油味的青菜端上桌,伸手推了推沙發上的老公:「喂,起來吃飯了。」桌上還有三盤同樣烏黑的菜肴。

小強幫爸媽和妹妹擺碗筷,爸爸伸伸懶腰拉出椅子坐下。餐桌下的每張椅子都不一樣。

「爸,媽。」小強盛一碗飯,夾菜吃了兩口說:「我不想念書了。」

「不想念書?」媽媽反問:「不念書要幹嘛?」

「不念書,以後跟我們一樣撿垃圾嗎?」爸爸勃然大怒:「現在說得好聽叫資源回收,還不是撿垃圾討生活。」

「我……我,我已經辦休學了。」小強拿出休學證明書。

「什麼?休學?誰答應你休學?」爸爸看了休學證明書捶桌頓足:「你是不是跟同學打架,被開除?」

「記一支大過而已。」

「是兩支大過。」妹妹插嘴,幸災樂禍的口吻。

「反正我又念不懂,再念也是最後一名。」小強放下筷子:「早就不想念了。」

「不行,難道你以後真的要撿垃圾過一輩子嗎?」爸爸怒推桌,湯潑滿桌溼:「給我回去念書。」

「不要!」小強倔強怒吼:「我不要念書,我要去工作賺大錢。」扔下筷子,抄起書包倒出幾冊課本和幾支筆,匆匆從放在客廳的破舊衣櫃抓出幾件換洗內衣褲塞進書包,掙脫媽媽挽留的手,甩上客廳鐵門,身影消失在巨大的「哐噹!」聲。



「小鹿,我休學,離家──出──走,現在無家可歸。」小強發Line給比他早一個月休學的死黨。

「真的,還是開玩笑?」小鹿回訊。

「真的,我要加入你們,跟你們一起做大事。」

「速速來天橋廣場大樓,我在20樓那間豪宅。」小鹿回訊:「勇哥說,歡迎你!」

半小時後小強抵達豪宅。

「小強,歡迎你。」26歲的勇哥展開雙臂熱情擁抱小強。聽說小強餓了,命人給小強一碗滿漢全席泡麵和一袋肉干配麵吃,「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聰明、機靈,是個可塑之才,跟我們一起合作,你一定有前途,比去念什麼鬼英文爛數學好。」

小強聽了猛點頭,就是嘛,念英文和數學不知道要幹嘛?「但是,入行後要做什麼?」

「很簡單,但是要有膽量,我知道你是個有膽量,講義氣的人,對不對。」

小強大口吃麵一邊點頭。

「好,我沒有看錯人。」勇哥接著說:「告訴你,我們上面還有一個公司,我是派駐的隊長,你的主要工作,第一個是憑公司給的金融卡和密碼去ATM領錢,第二個是演戲。扮演檢察官或警察去跟人家拿錢。」

「領錢?演戲?」小強喝口辣湯:「演檢察官,我又不是檢察官,這會犯法嗎?」

「犯法?會,會犯法。」勇哥豎起大拇指向其他人稱讚:「你們看,小強多聰明,你們都不知道扮演檢察官和警察會犯法,只有他知道。沒錯,如果是我演檢察官就犯法,因為我是成年人,但是你們扮檢察官不犯法,因為……」

「因為我們是少年!」小鹿搶著回答。

「沒錯。」勇哥說:「你們在學校一定學過,兒童…少年…犯法免刑,對吧!」他含混帶過,再提高聲音:「法律規定,你們犯法不用受處罰,大人犯法就要去關。這就是公司要拜託你們幫忙的原因。」他接著說:「小強,入行第一件事,就是要讓公司高層看看你的本事,決定你能不能吃這行飯,懂嗎?你敢接受挑戰嗎?」

小強點點頭。

「好,明天和小鹿扮演檢察官去拿錢。」

「我…我不會。」小強漲紅了臉。

「簡單啦,我教你。」勇哥吩咐小鹿:「拿件西裝給小強穿。」勇哥接著和小強、小鹿演練明天行動的細節,直到背熟台詞和對答如流才罷休。



第二天,小強穿西裝打領帶,戴一副黑框眼鏡;小鹿穿襯衫打領帶,分別扮演檢察官和書記官,一前一後走到高雄地方法院前的愛河邊人行道。

「喂!」手機鈴響,小鹿接電話:「哦,好。」

「喂,勇哥叫你不要駝背抖腳,檢察官不會站三七步。」小鹿掛斷電話轉頭糾正小強說:「勇哥說,檢察官比警察兇,你只要裝兇就好,我來講話。」

小強挺了挺腰,看看在遠方監看他們行動的勇哥,心跳加速。

一個彎腰駝背的老婆婆吃力地走過來,走三步停一下,走三步停一下,不斷東張西望。

「你是楊黃罔腰嗎?」小鹿大聲問老婆婆。

「是,我是楊黃……罔腰。」老婆婆受到驚嚇,口吃不清。

「我是書記官,你的帳戶借壞人洗錢喔!對不對?」小鹿拿出一張A4公文比劃著,拿到老婆婆面前:「你看!」

「我…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楚。」

「你有一個兒子在台北工作,你先生楊梧桐生病住在養老院,對不對?」小鹿看著A4紙照著念,「我們都調查清楚了,你為了貪圖高利,把帳戶借人用,對不對。」

「沒有,沒有。」老婆婆急著揮手:「我的帳戶沒有借人,長官怎麼辦?救救我。」

「這位是檢察官,趕快把你從帳戶領的錢全部交給檢察官,檢察官先幫你保管,等案件偵辦完畢,錢會還給你。」小鹿說:「現在政府規定,幫你保管錢要給你收據,不用擔心錢會不見。」

老婆婆將裝錢的紅綠條紋塑膠提袋交給小強,「這是200萬元。請檢察官幫我保管。」

小強接過沈甸甸的塑膠袋愣了一下,小鹿用手肘撞小強背部,小強從西裝上衣口袋拿出一張收據,簽名交給老婆婆,「這樣就可以了,你等我們通知再來法院領錢。」小強大聲背出台詞,轉身就走。

小強、小鹿快速走進高雄地方法院,再從側門走出法院坐上勇哥的車,「噓!嚇死我了。」小強說:「我好緊張。」

「緊張什麼?是你檢察官耶!笨蛋。」勇哥嘲笑小強。

回到豪宅總部,勇哥將錢交給會計小美姊,她點鈔後抽3萬元交給勇哥。勇哥大聲喊:「頒獎典禮!」

「小強檢察官,2萬元。」勇哥接著喊:「小鹿書記官,獎金1萬元。」

「不公平,都是我在講話,我怎麼比較少?」小鹿抗議。

「人家是演檢察官,要面露兇光。當然拿比較多啊!」勇哥笑著說:「慶祝小強出任務成功!」

「天啊!2萬元。」小強心想,媽媽工作一個月的薪水2萬3000元,我才工作不到半個小時就有2萬元,太好賺了,他暗自發誓:「我要賺大錢,買新家具,還要買新房子給爸媽和妹妹住。」

第三天起,小強和小鹿都拿著公司給的金融卡ATM提款領現金,每次依提款金額領1%獎金,才三天小強就拿到1萬元獎金。



小強買一條菸和一件大外套送父親;一件毛衣和一套面霜保養品送母親;一個書包和一件粉紅Kitty貓外套送妹妹。

小強爸媽和妹妹看到禮物,瞪大眼睛。

「這是我工作賺錢買的。」小強下巴抬得高高的:「在學校讀書根本沒有用,還不如我現在上班賺得快。媽,我才工作一個星期就賺3萬元。」

「你在做什麼工作,這麼好賺?」媽媽手指沾點面霜塗抹在臉上問:「是不是做犯法的壞事?」

「什麼犯法的事?」小強拉高音調:「我是在幫大公司老闆工作,替他領錢、送錢,他就會分錢給我。」

「騙肖ㄟ,有這麼好空的事,怎麼不找別人做,會找你一個小孩子做。」爸爸把弄玩著香菸,猶豫要不要拆開,最後將香菸丟還小強:「可以去打工,不准做壞事,說!你到底在那裡工作。」

「我……我辛苦工作,買菸送你還被你罵。」小強氣得奪門而出。



楊婆婆拿毛巾為楊老先生擦臉和骨瘦如材的四肢,喃喃自語,不時拭淚,楊老先生一如往常面無表情,眼睛看著遠方,焦距不知在那裡。

安養院護理師小惠看到楊婆婆佝僂的背影,走過去想與她閒聊幾句,赫見楊婆婆淚如串珠。

「怎麼啦,楊婆婆,老伯伯又長褥瘡了嗎?」小惠記得每次楊老先生長褥瘡,楊婆婆總是心疼落淚。

「我要帶他出院,回家照顧。」楊婆婆哭著說:「但是,想到我也病痛纏身心餘力絀,一旦有緊急狀況誰也幫不了誰,該怎麼辦?不如兩個老的早日自個了斷,不要拖累別人……。」

「老伯伯在這裡照顧得很好,為什麼要帶回家?」

「我…我沒有錢繳安養費,只好帶他回家。」

「沒有錢?」小惠不解問:「政府不是有補助款,你們只要月付5千元,難道連5千元也沒有…」

「哇!」楊婆婆一哭:「我的錢,我的養老本全被檢察官拿去了,他說要幫我保管錢,後來都找不到人,檢察官不還我錢…」

「檢察官拿你的錢去保管?」小惠心涼了半截,「楊婆婆告訴我,你什麼時候把錢交給檢察官保管。」

楊婆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訴說經過。

「你被騙了,走,我帶你去報警。」



小強將提款卡插入ATM,右手依紙張條上的數字按鍵輸入密碼。三個高壯男子分別從左、右、後方圍住ATM,抓住小強左右手,大喝:「警察,不要動!」

「金融卡是你的嗎?」

「不是,是勇哥叫我來領的。」

「帶我們去找勇哥。」

小強帶警察到天橋廣場大樓20樓那間豪宅時,屋內早已人去樓空。小強被法官裁定收容在少年觀護所,經過半年審判,查出小強因為太緊張,在收據上簽本名,經過筆跡鑑定和楊婆婆指認,確定小強扮演檢察官騙錢,被法官依詐欺罪共犯判處4個月徒刑。

「勇哥說,少年當車手沒有罪!」

「你的勇哥騙你,他利用你犯罪。」少年觀護人說:「未滿12歲以下的兒童犯罪才能依法免刑。」

楊婆婆委任律師依損害賠償規定向小強父母求償200萬元並加計利息。

小強父母出庭喊冤:「我們不知道小強在當車手,問他,他不都講。」

「依法律規定,小強犯案時是17歲未滿18歲,尚未成年。」法官說:「他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要由監護人負責賠償。」判決小強爸媽賠償楊婆婆200萬元。

小強聆聽判決,當庭下跪向爸媽說:「對不起,沒有減輕爸媽的負擔反而惹了大麻煩。」

小強爸媽也懊悔沒有好好管教小強,沒有問清楚小強在那裡工作,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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