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取材自真實案例。作者平禾是資深社會、司法記者,喜在案件中找尋富有人性的愛恨瞋痴故事,給人心靈的啟發,出版小說《判決人生》、《色計》。
報告法官,我那三個女兒說的都不是實話,她們對我不孝,還想跟我爭我母親的遺產。」林仁義誠懇地說:「那是我母親留給我的遺產,我是她唯一的兒子,我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請法官不要聽她們亂講。」
「林先生,您母親何時去世?你何時知道消息?你當時在那裡?」
「去年十一月一日清晨我母親去世。」林仁義搖頭,面露哀傷地說:「當天中午我就接到家人通知,當時我在大陸上海做生意。」
「你何時回台灣處理令堂的後事?」
「唉!報告法官,這是我心中永遠的痛。」林仁義時而握拳,時而擰手:「當時剛好有一筆重要的生意要簽合約,很大的合約,沒有那筆生意,我的公司就要關門了,在最後關頭,我…我一時走不開,想到我母親既然已經往生,人死不能復生,家裡又有我太太和妹妹,我相信她們一定會好好處理我母親的後事,所以,晚一點才回台灣。」
「何時回台灣?」
「今年五月中旬。」林仁義閉眼默想一會兒:「我回家後立即去母親骨灰塔位上香。後來要辦理遺產繼承,才知道被我三個女兒提出告訴阻擋,說我不是我媽媽的繼承人,豈有此理?」他長長嘆了一口氣:「我妹妹來告我爭遺產還有道理,怎麼會是我女兒跟我爭呢?這是什麼世界?」
「你在上海有沒有同居女友?」
「什麼同居女友?那是我公司的秘書。」林仁義氣憤地說:「我女兒亂講,捏造謊話想奪走我的遺產,沒有這種事。」
「你還有什麼要陳述?」
「報告法官,我母親生前說過,我是林家單傳唯一男丁,遺產全部要給我,我妹妹已經嫁人,我們林家的傳統是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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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萍小姐,你有什麼理由主張令尊林仁義先生不能繼承你祖母的遺產?」
「他對我祖母不孝。」林秋萍抬頭看著法官說:「我父親三年前去大陸經商,虧了很多錢,沒有賺錢就算了,還帶一個跟我年紀一樣大的秘書小姐回來同居,向我祖母要求賣掉士林夜市現在出租開店的店面,讓他去大陸做生意。」
「我祖母不肯,我父親就罵祖母『為什麼不快點死一死,反正你死了店面也是我的』、『你不給我房子,以後你死了,我不給你披麻戴孝,沒人給你送終!』令我祖母很傷心。」
「你祖母當時怎麼說?有何反應?」
「阿嬤很氣,又拿他沒有辦法,只好勸他回台灣,不跟大陸女子來往,以後再把房子給他。」林秋萍激動地說:「但我爸不要,他只想和大陸女生在一起,也不要我媽,回台灣跟那個女的住飯店,沒有回家過夜,一天都沒有。他帶她回家看我阿嬤,出雙入對,毫不掩飾,一直炫耀那女的有多美。」
「你的祖母當時有提到不讓令尊繼承遺產嗎?」
「因為我在南部求學,有一段時間沒有在台北,沒有聽到我祖母說這句話,但我兩個妹妹有聽到,事後告訴我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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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法官,我們有聽到祖母說,不要讓我爸爸繼承遺產。」林夏荷、林春櫻出庭作證。
林仁義的21歲二女兒林夏荷說:「我爸回台灣在飯店住了一陣子,一直向我祖母要錢,要不到錢就耍賤招。我家隔壁有一個莊叔叔是我爸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我爸向莊叔叔借錢,莊叔叔說要等兩天後標互助會,如果標到了才有60萬元。」
林夏荷說,我爸爸在標會那天提早半個小時到會首家裡,冒用莊叔叔的名義標到會款,拿走60萬元。莊叔叔去標會得知此事,氣得追到我家找祖母要錢,又追去飯店找我爸爸要錢。我爸爸竟然拿出從家裡偷的支票簿,簽我祖母的名字,開本票70萬元給莊叔叔當做擔保,保證半年後就還錢。
「我爸拿到60萬元後,馬上帶大陸女生去上海,沒有再與我們聯絡。」林夏荷說:「我打他手機,他都不接。」
18歲三女兒林春櫻接著作證,「半年後,那時候我剛考完大學學測,莊叔叔拿本票到家裡找祖母要錢,祖母說,票是我爸開的由他負責,她不替我爸償債。」莊叔叔很生氣地走了,後來我家就接到法院通知,莊叔叔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如果我祖母還不還錢,他要聲請強制執行。
林春櫻說,我們問了律師才知道事情嚴重了,我祖母很生氣,要我找姑姑和姑丈、姨婆和姨丈公到家裡商量,她氣著說:「我走了以後,不要讓這個不肖子繼承遺產,夜市那間三角窗店面不可以給他。」大家商量後委託律向法院提出抗告,否認本票是她開的,是我爸偽造文書,「這是法院對這件本票訴訟的裁定書和抗告書。」
林春櫻遞交證據給法官,她說:「後來我祖母為這件事煩惱生氣,最後病倒了,去年十一月一日去世,我傳簡訊通知我爸,我爸只回了一句『知道了』卻沒有回家處理後事。」她哭著說:「連我阿嬤出殯那天他都沒有回來。我知道,阿嬤是被我爸氣死的,她是被氣死的。」林夏荷也紅了眼眶,用面紙擦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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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說起我這個外甥,當兵以前還好,退伍以後娶妻生子,卻變得不正常,工作都做不久,一直想打我姐夫家傳的士林夜市那間店面的主意,要我姐夫賣房子換現金給他投資大生意。」林仁義的阿姨說:「他整天游手好閒,沒有做過正經事,卻常常說要投資大生意,一個太太和三個女兒自己都養不起,都是我姐夫和姐姐幫他養,那敢給他錢去投資生意。」
阿姨搖頭說,更糟的是他去大陸以後,迷戀大陸女子,在我姐夫走了以後,他更變本加利,不繼向我姐姐要錢,不給他錢就翻桌子,摔茶杯。有一次我去找我姐姐,竟聽到他罵我姐姐「老蕃癲、老夭壽」,要她「早點死一死」,我氣得替姐姐教訓他:「畜生,竟敢罵自己的媽媽。」沒想到他竟回罵我一長串三字經,還吐我口水,「這個我從小看到大的囝仔,不曉得中了什麼邪,竟然那麼不孝。」
我姐姐哭著對我說,「這個囝仔沒天良,我走了以後遺產不要給他,都給我三個孫女。」
「我是林仁義的妹婿。」妹婿作證:「我大舅子常常對我岳母暴粗口,罵她老蕃癲還算好聽的,更難聽還有一長串的三字經、五字經,他罵自己的媽媽,等於連自己的祖宗八代都罵進去,那些難聽又難堪的字眼,恕我無法在法庭說出口。」
「我不能諒解林仁義的事,是我岳母、他的母親病逝了,他得知消息竟然不聞不問,沒有回台灣奔喪,半年後回來就是吵著要繼承遺產,不關心他大女兒畢業找到工作沒有,小女兒考上大學念什麼科系。唉!實在找不到比他更不負責的兒子和父親。親友們聊起這件事,都很唾棄他的行為,可憐他三個女兒跟著他承受這種苦,還要代他照顧媽媽和阿嬤。」
「你聽過你岳母親口說,拒絕讓你大舅子繼承遺產的事嗎?」
「有,第一次是岳母我去商量怎麼處理本票抗告的事,第二次是她生病住院時,親口告訴我和我太太,她交代我太太協助三個孫女繼承她遺產,不要給我大舅子,不然會給他敗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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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林仁義在上海收到台灣法院寄的一份判決書。
法官說,依民法規定,對被繼承人(林母)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不能繼承者,喪失繼承權。林仁義多次在眾人面前辱罵母親,未盡孝道,且林母多次向家屬、親人示意不讓林仁義繼承遺產,經本院傳喚多名證人作證,說詞一致,判決林仁義喪失繼承權,林母的遺產由三名孫女繼承。
林仁義氣得將判決書踩在地上,大吼:「他們聯合起來,講我的壞話,騙法官讓我拿不到遺產,我要上訴,再上訴,一定要拿到遺產。」
「你拿不到遺產?」嬌俏的女秘書說:「親愛的,如果你付不出這個月的房租,你就回台灣繼續打官司吧!我要回杭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