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為高齡資深雇主,非常感謝家裡多一個外籍好幫手,我們彼此建立了如家人一般的珍貴感情。我當然會擔心空窗期依然存在,但支出卻大幅增加的問題,但我相信政府會處理妥當,一雇就雇十二年也很好啊!我不反對這改變,免得換來換去。
我家的外勞就是直聘而來,如今外勞來源很緊縮,聽說是,因為國外仲介寧可送到薪資所得較差的新加坡、馬來西亞及中東等國,而不願送到高薪的台灣工作,因為送工人到台灣只有一次生意可做。
愛心本無國界, 我也很關心,年輕力壯的外勞都在適婚年齡,可以一次來台工作十二年時,在台灣尋找嫁娶對象而生育,沒有國籍也沒有戶籍,沒有健保也無法受教育,他們生養的可愛下一代,未來怎麼辦?我家曾有個外勞,逃逸在外,四處非法打工,被抓輕鬆回國,政府還奉送機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