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的租稅優惠年底屆期,行政院上周邀財經兩部長協商修法草案。經濟部不再堅持恢復人才培訓投資抵減,財政部則同意將租稅優惠延長十年,以及智慧機械、5G放入投資抵減項目,但表示無法接受研發投資抵減加碼百分之五。
關於研發投抵加碼,經濟部的理由是去年實施的股利稅改所得稅改,將營所稅由百分之十七提高至百分之二十,侵蝕企業稅負優惠。這種說法根本就是以偏概全,刻意誤導。因為股利稅改,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從百分之十降為百分之五,綜所稅的最高稅率也由百分之四十五降至百分之四十,實際上等於對富人、大股東減稅。
稅改之前,企業如果不分配保留盈餘,稅負為營所稅百分之十七,稅後盈餘課徵百分之十營所稅,有效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點三。但稅改後,營所稅百分之二十,稅後盈餘課徵百分之五營所稅,合計有效稅率降為百分之二十四。
若企業分配盈餘,則稅改之前有效稅率最高將近百分之五十,但稅改之後,營所稅百分之二十,稅後盈餘分配至個人股東如適用綜所稅的分離課稅稅率百分之二十八合計有效稅率為百分之四十二點六,稅負降低的幅度約有百分之十五。企業的稅負反而因為廢除兩稅合一而降低。
經濟部以營所稅提高為由而要求研發抵減率加碼,毫無道理,財政部如不據理力爭,就是愧對廣大的納稅人。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要求租稅優惠之擬訂,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並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財政部竟然罔顧財政紀律,去年就直接同意將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再延長十年,早已過度,若在研發抵減率加碼上還要放水,是太超過。
至於智慧機械產業引用人工智慧,就是讓機器人搶走人類工作,國際調查發現,二○二一年以前,機器人將讓百分之六的工作消失。張忠謀認為未來只有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掌握科技的人薪水變非常高,其他九成的人薪水會變很低,而向蔡政府提出警告。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甚至主張課徵「機器人稅」,以彌補勞工失業或低薪的損失。經濟部主張智慧機械產業租稅優惠,根本就是違反人道精神,財政部怎能率爾同意將智慧機械納入抵減範圍?
租稅優惠對象大多限於公司,也對所得分配產生負面影響。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至二○一七年底為止,占全體企業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八的中小企業,適用租稅優惠卻不及百分之三,顯然租稅優惠都減到大型企業和製造業,對薪資最低的服務業更是不利,立法院預算中心因此建議財經部會應檢討租稅獎勵政策,以求公平。
基於租稅政策的公平、中性原則,及產業政策應當著重於促進就業、脫離低薪陷阱,兼顧所得分配平均,財政部從決定讓產創條例延長十年之後,早已沒有退讓的空間。尤其財政部去年對屬於雪中送炭性質的扣除額稅改(包含長照費用納入扣除額),以綜所稅稅基脆弱為由,延後一年檢討,展現斤斤計較的態度,而引發廣大民眾的怨懟。面對巨額的錦上添花式樣的減稅案,如因上層或特定團體的壓力而有絲毫的讓步,豈不是自失立場,對不起廣大的納稅人,尤其是無法享受租稅優惠的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