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正審議九項《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幾乎全是租稅減免,最多的是車輛類,其次為電器類降稅,飲料類取消。由於涉及節能減碳、國民健康等政策,及如何在產業發展和稅收衝擊間尋求衡平,值得深思。
貨物稅屬於特種銷售稅,是基於特定的政策目的,而選擇性地針對部分貨品課徵貨物稅。因此應當因時制宜,配合經濟、產業和環境的變化,不斷地檢討課稅項目和稅率。如「奢侈品」的定義,會隨經濟發展和所得水準提高而有不同,因此不合時宜的課稅項目如果僅為財政收入考量也應取消;反之,則應配合環境的變化,配合國際趨勢,如重視節能減碳、降低汙染和促進國民健康,也應及時納入新的課稅項目。
目前我國貨物稅課徵的七種貨物,油氣類(包括汽、柴、煤油、航空燃油、燃料油、溶劑油及液化石油氣)是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來促進節能減碳和降低空氣汙染。
對車輛類課徵則是為了反映民眾開車造成的空氣汙染等社會成本,並支應道路興建維修等需要。但對低底盤、天然氣、油電混合動力、電動等公車、復康巴士免徵;電動車及油電混合動力車減半徵收,此外還有油氣雙燃料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乃至大貨車汰舊換新定額減徵等等,優惠措施多達六個條款。
飲料類則與國民健康有關,希望民眾減少含糖飲料的消費,避免青少年過度肥胖或引發心血管疾病,只對稀釋天然果蔬汁和碳酸飲料等其他飲料品課稅,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免稅。
至於水泥、玻璃類、輪胎徵收貨物稅則類似資源稅,因為使用的礦物原料是耗用自然資源,甚至影響能源消費、空氣品質和生態環境。但考量產業競爭力,也對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之玻璃免徵貨物稅。電器類的徵收,早期具有奢侈稅的概念,於今則有減少耗能的考量。
目前國際的貨物稅制,和我國貨物稅課徵相同的部分,主要為油氣、車輛和菸酒類。與我國不同的有,日本對煤課稅,也課徵電源開發稅,英國對煤、油、氣和電力徵收氣候變遷捐。南韓課徵項目則極為眾多,包括「奢侈品」的珠寶、鹿茸、皮草、香水等,及對冰箱、冷氣、洗衣機和電視等電器課徵貨物稅,此外還課徵運輸能源環境稅。美國則另外對醫療保險、油氣課稅。愈來愈多的國家或美國有些州政府則對含糖的碳酸飲料課徵肥胖稅或糖稅,目的在促進國民健康。
因此,我國針對油氣類徵稅不但應該保留,考慮對空汙排碳的最大來源的燃煤納入課徵,納入能源稅制,對稅率做合理調整。車輛類的租稅減免優惠已經過多,不應再擴大。飲料部分,則應該維持,甚至應設法把飲料店製作的飲料也納入課稅範圍,才算公平。其他項目,仍應就其耗用能源、資源等社會成本等情形全盤檢討。若提不出具體的政策目的或理由,則建議以逐漸調降稅率,長期予以廢止的方式,以免造成稅收上的重大衝擊。
配合能源稅制的規畫,擴大油氣類的貨物稅範圍或稅率,以增進節能減碳降汙的效果,也可用於彌補廢止部分貨物稅項目造成的稅收損失,才能兼顧財政穩健與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