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議《學校衛生法》相關草案,針對蔣乃辛等立委提出包括中小學全面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等食物及含糖飲料,以及禁止瘦肉精、塑化劑餐具、增加營養師等四案,其中僅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等食物及含糖飲料一案獲得教育部完全同意,並將由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針對高鹽、高油及含糖飲料禁入校園,目前在「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等規定都已有規範,包括國中以下校園販售的飲品及點心食品,一份的供應熱量必須在二百五十大卡以下,優酪乳添加糖類所提供的熱量,必須低於總熱量的百分之三十等等,「尚無窒礙難行之處」,同意立委提案修法。
蔣乃辛表示,胖小弟、胖小妹已經是現在國中小校園的常態,根據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資料結果,國小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百分之二十八點七,其中男童為百分之三十二點四、女童百分之二十七點二;而國中生過重及肥胖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九點二,其中男生百分之三十三點三、女生二十四點八。他認為台灣也應該學習跟進美英等國家開徵含糖飲料稅、丹麥開徵汽水稅的作法,開徵含糖飲料稅,並修改《學校衛生法》,嚴禁學校販售高糖食品。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將會與衛福部共同討論,禁止校園售高糖高脂食品,並朝擴大至高中來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