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鍾邦友
從小我就是個大路痴,尋方辨位特不行。像科工館明明在住家附近,有人問路卻常得想個半天,甚且經常指錯方向;有時候只是到樓下倒個垃圾,進了電梯就方向感全失,東西南北分不清,此時問我哪個建築物在哪邊,我肯定說不出來。
開車也時有狀況,路邊街景只能停留在短期記憶,走過後彷彿被抹除成一片空白,半點記不得。剛結婚那幾年,每次陪老婆回娘家,都得由她在副駕駛座指引方向;如果她打瞌睡或忘記在該轉彎的路口提醒,單單只是高雄到大寮,我就會開錯路,而且屢試不爽。
後來老婆在娘家坐月子,我得隻身前去看她,雖然事前把大舅子畫的地圖研究再三,結果還是跑到小港;繞了大半天,問了很多檳榔攤,結果竟比原定時間晚了兩個多小時到達,約好的午飯差點變晚餐,當時又沒有手機可報平安,可急壞了疼愛我的岳父岳母。
有時老婆不免嘀咕我老是不積極認路,但路不想認識我,方向感也天生與我無緣,真的不是我存心故意。所以出遠門旅行,我只能負責開高速公路這種標示清楚到不行的大路,那些鄉間小路就得交由老婆包辦,否則肯定行程大延誤。
不過這樣的毛病倒也不是全然一無是處。明明去過好幾次的風景區,對我來說卻像是從沒去過一樣,每回看我舊地重遊,又露出發現新大陸般的雀躍表情,老婆總是一臉疑惑:「這裡不是之前來過?」
唉呀!沒辦法,不是我愛裝赤子之心,誰叫她嫁了一個天生大路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