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強化學生輔導成效,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未來中小學每校至少要設一名專任輔導教師,每所大專至少要聘社工師或心理師等一名專業輔導人員。教育部表示,從一○六年八月起,逐年挹注輔導教師人力,預計十年內,中小學輔導教師將逐年增至逾八千人,比現行法定編制增聘逾五千人。
此外,為增加老師的輔導專業知能,《學生輔導法》規定,未來一般中小學老師,每年應接受輔導專業課程至少三小時;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至少上十八小時;初任輔導主任、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則至少要上四十小時職前培訓課程。
教育部表示,《學生輔導法》的通過,不但讓長期推動的學生輔導工作賦予法源,更是亞洲地區為學校輔導機制制定專法的首創先例。
教育部學生事務暨特殊教育司科長柯今尉指出,這次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不但擴編中小學輔導老師人數,也將專業輔導人員的法定編制擴及高中職及大專。
新法規定,中小學每校至少應設一名輔導教師,國小超過二十四班,每二十四班再增設一人;國中超過十五班,每超過十五班再增設一人;高中職超過十二班,每十二班再增設一人。至於中小學專業輔導人員編制,五十五班以上學校,應至少設一人;同時新增規定,大專學生一千二百名以下,每校應設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柯今尉指出,目前中小學的專任輔導教師共二千二百九十五人,到一○六年七月底,要先依《國教法》規定增至三千零七十二人,即先增聘七百七十七人,之後再逐年增至八千一百五十八人,預計一百一十三年達到法定目標。
「透過專任輔導教師的人力挹注,對學校輔導來說,確有加分效果。」宜蘭縣五結國小校長曹議鐸說,樂見教育部增加輔導人員編制,但由於專任輔導師不參與教學,擔心與教學現場「有距離」,建議教育部可思考如何強化輔導教師與學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