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從生死關懷觀點對 死刑存廢問題的反思(二)

慧開法師 |20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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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學術副校長)

為了確認王清峰部長的廢死理念與執行態度,《時報周刊》找了王部長再做確認,最後的結論是「在王部長任期內,絕對不會簽下任何一張死刑令。」但是王清峰擔心會帶給馬政府及其本人的困擾,所以要求媒體不要就直接這樣報導。

第二天(二○一○年三月九日)晚上,王清峰傳了一篇一千八百字的文章〈理性與寬容──暫緩執行死刑〉給《時報周刊》,詳細說明她的理念,並且希望可以全文照登,但由於篇幅稍長,《時報周刊》希望刪節,而王部長不同意,因為她想讓外界全盤了解其廢死理念,所以最後決定要貼在法務部的官網上,同時以簡訊通知各報刊的司法記者,不料卻引爆一場死刑存廢議題的戰火。

第三天(三月十日),《聯合報》頭版大幅報導「王清峰明確主張應暫停執行死刑」、「即使丟掉官位也不在乎」,電子媒體也競相報導,事態演變一發不可收拾。除了〈理性與寬容〉這篇文章外,王清峰還公開發表反對死刑的言論,諸如:「與其殺死一個受刑人,難道不能給他一個在獄中補償、贖罪的機會?……,我願替代死刑犯被執行。」當天王清峰接受採訪時,更激動地連「我豈能雙手沾滿鮮血」、「甘願為死刑犯下地獄」這些語帶情緒的話都說出口。台灣各家電視、報刊、雜誌等媒體無不競相報導,引起社會的軒然大波,各界的反對與支持的聲浪不斷。

被害人家屬包括陸晉德、何海新……等人接二連三跳出來抗議,白冰冰更是以「強勢被害人」的姿態公開以「選票制裁、五都選舉國民黨不用選了」為訴求,呼籲社會大眾對馬政府施加壓力。在民意沸騰,質疑及反對王部長聲浪的衝擊下,迫使府院不得不出面滅火,最後導致王清峰請辭走人。

根據《聯合報》於三月十日晚間所進行的民調顯示,支持廢除死刑的民眾僅有一成二,另外不到一成的民眾贊成暫緩執行死刑,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則有七成四,而且有四成二的民眾認為王清峰應該為廢除死刑下台負責。三月十一日晚間,王清峰即因廢除死刑之爭議,向行政院院長吳敦義請辭獲准。

到了四月二十八日,法務部長曾勇夫批准了張俊宏、戴晨耀、柯世銘、張文蔚等四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並於四月三十日執行槍決,這是台灣自二○○六年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歐盟與國際特赦組織隨後對此表達了強烈譴責,而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對於這些譴責則以「依法行政」加以回應。截至二○一○年五月,已經累計有四十名經法院判處死刑定讞而仍未執行的個案。

歐盟與國際特赦組織的「強烈譴責」,我認為是對台灣內政的「具體干涉」(套用林欣怡的話語),吳敦義院長以「依法行政」回應,我認為很得體。王清峰的廢除死刑理念,站在其個人立場無可厚非,但是以她當時身為政務官的角色與職責,在法律尚未明文修訂且政策尚未實質改變時,就應該要「依法行政」,才能對全民負責。

叁、死刑是否應該廢除?誰能決定死刑存廢?誰來決定死刑存廢?

根據《史記》「高祖本紀」記載:公元前二○六年,秦朝末年農民起義反抗暴政,漢高祖劉邦進入秦都咸陽後,廢除了暴秦的苛法嚴刑,只保留了「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史稱「約法三章」。由此可見,死刑不但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也是社會大眾能夠普遍接受的刑罰之一。

時至今日,死刑是否應該廢除?當然可以重新思考與討論。至於誰能決定死刑的存廢?又由誰來判斷是否應該廢除死刑?如果是的話,何時廢除?其實這些問題攸關乎全民的利益與福祉,於情於理都不是任何人能單獨決定的,當然也不是法務部長一個人就能夠片面決定的。

反過來說,這也不是白冰冰等受害人家屬可以決定的,甚至於也不是根據各種民調所顯示的支持與反對的比例數字所能決定的。同樣的道理,當然也不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所能決定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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