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5年,受僱員工每人平均勞動報酬增加9.2萬元,平均每年增加1.8萬元,但勞工多半感受不到加薪的喜悅。主計總處資料顯示,主因是勞工的經常性薪資比重降低,但績效、分紅獎金及加班費占比增加。學者表示,代表員工獲得的常態待遇變少,必須以更高工時才可能增加收入,恐衍生過勞問題,也等於企業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工,不是好現象。
主計總處調查顯示,2021年受僱員工全年勞動報酬77.9萬元,較前1年增加2.2萬元,經常性薪資51.9萬元,較前1年增加3%,占整體報酬66.6%,非經常性薪資卻高達15.1萬元,較前1年增加6.9%,占勞動報酬比率19.4%;另外屬於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費用、退休金提撥、職工福利金等非薪資報酬則近11萬元,占比14.1%。
企業負擔勞保、健保、退休金提撥等非薪資報酬,近6年都在14%上下,可見雇主負擔的勞健保及退休等費用比率已固定化,過去雇主以勞健保及退休成本增加太多,影響加薪能力的理由似顯薄弱。
報酬結構挪移 非經常性薪資倍增
從2021年每人平均勞動總報酬來看,可明顯看出非經常性薪資年增率6.9%,是經常性薪資年增率3%的2倍以上,也就是說,受雇員工去年收入增加最多的是非經常性薪資,而不是月薪。
據主計總處定義,「經常性薪資」是所謂的月薪,也就是固定報酬;「非經常性薪資」為加班費及其他不是按月發放的工作、績效、全勤獎金、年節獎金等。早年公司大多將報酬集中在經常性薪資,但隨著企業愈來愈重視績效及員工個人表現,開始挪移勞工報酬結構。
對於勞工固定薪資大降,多數轉移到非經常性薪資,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說,變動薪資占比愈來愈高,代表勞工即使努力程度一樣,固定收入卻變少,勞工如果要增加收入,就要增加工時,惡性循環就是過勞問題加劇。台灣很多產業是低底薪、高獎金,都是要勞工付出更多工時,追求更高績效,連科技業、運輸業、醫護人員都是,「變動薪資占比增加,看起來是要大家不要吃大鍋飯,鼓勵員工追求績效,副作用卻是過勞」。
企業經營風險 變相轉嫁勞工
另一個副作用則是雇主將應該要承擔的風險轉嫁給勞工,以前是員工努力,就給多一點,現在是要表現好,公司有賺錢才多給,但如果是基層作業員,若因公司決策錯誤造成獲利減少,收入永遠沒機會增加,等於給員工的待遇,不是靠努力可以得來,企業變相將經營風險轉嫁給勞工。
辛炳隆表示,就公司營運管理而言,績效高給高獎金無可厚非,但是不能適用企業內所有人員,不應連作業員都適用高比率績效獎金原則,「基層員工何來高績效?」績效制度應適用特殊職等,例如高層主管採高績效,但某個職等以下應採用單一薪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