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芳苑鄉某畜牧場又被農委會驗出約八千顆雞蛋含禁用的芬普尼,農委會已查封這些毒雞蛋,並要求不得移動及販售。而這家農場的下游是新竹雞蛋盤商,在查獲彰化芬普尼雞蛋時,新竹雞蛋盤商處庫存還有七十九籃、約一萬五千八百顆雞蛋,已進行回收。
自今年八月份爆發芬普尼事件以來,這次已是毒蛋第三次大規模出現,可見政府的防治網仍存在很大的漏洞,而農委會甚至無法確定,為什麼市面上會不斷出現芬普尼毒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芬普尼是一種殺蟲劑,普遍被用來殺螞蟻、白蟻、甲蟲、蟑螂等,也可以作為農藥或寵物的殺蚤劑;當昆蟲吃下芬普尼後,毒性將影響其中樞神經系統的運作,而致死亡。美國環境保護署已將芬普尼列為致癌物質,若是人不小心食用了殘留芬普尼的食物,可能會導致呼吸異常、身體顫抖及肝腫大等症狀。
依「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芬普尼不得使用於畜牧場,雞蛋中也不得檢出芬普尼,一旦檢出即不符合規定,將依違反食安法重罰六萬元到兩億元。在今年第一波芬普尼毒蛋事件爆發後,為降低芬普尼農藥殘留風險,農委會防檢局已公告禁用百分之四點九五芬普尼水懸劑的使用、輸入、生產和販售,違者將重罰。但隨後仍連續驗出含芬普尼的毒蛋,讓民眾深感不安。
芬普尼雞蛋汙染事件從歐洲開始,而後歐盟委員會確認遭殺蟲劑芬普尼汙染的雞蛋已經擴散至歐盟會員國及香港、瑞士,全球共有四十個國家的雞蛋遭殺蟲劑芬普尼汙染。台灣在今年八月下旬公布彰化地區有三個養雞場的芬普尼含量超標。
在第一波芬普尼毒雞蛋事件爆發時,政府的處理程序就慢半拍,農委會和衛福部對是否有毒蛋還曾出現不同調;疫情延燒五日後各有關部會才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全國蛋雞場已全數採樣、檢驗完畢,不合格率為百分之三。
待事件初步告一段落,農委會認為芬普尼「零檢出」的標準不盡合理,但是衛福部認為,既然芬普尼不能使用於食用動物,雞蛋當然也應該不得檢出,因此決定維持「零檢出」的立場。
在八月芬普尼毒雞蛋事件後,農委會表示會檢驗所有蛋雞場,一定會在確認全數合格後才放行上市。而九月中下旬,台北市竟再次驗出芬普尼殘留;當時農委會強調會盡速修訂《畜牧法》,嚴懲檢驗不合格業者,原本是三次不合格才會撤照,未來只要一犯就可勒令業者退場,希望盡速淘汰不顧食安的業者。而《畜牧法》新修法令已正式公告,第三波芬普尼毒蛋事件還是在彰化爆發。
蛋雞業者表示,他們並沒有使用含芬普尼成分的農藥殺蟲藥劑,因此懷疑是畜牧場附近的農田噴灑殺蟲劑遭波及,但是究竟真實情況如何,他們至今仍不清楚。如果業者與政府相關部門始終無法釐清雞蛋染毒的原因,又要如何徹底防治?總不永遠只在發現毒蛋後回收、下架或是進行禁止運輸販售的移動管理,畢竟這種事後動作無法完全杜絕毒蛋流入市面、被消費者食用。
雞蛋是民眾日常的重要食物,政府相關部門一定要拿出辦法有效防治毒蛋肆虐,保障民眾的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