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建山
「高價值新台幣政策」(匯率在25.5元水準),是造就投資最暢旺、外銷競爭力最強、國民所得成長最快、消費能力最有勁、就業機會最多,也是整個國家總要素生產力(TFP)最發達階段;但經濟吸引力及對外競爭力節節敗退,總國民經濟福祉大頹降,台灣已倒退為新典型「廉價經濟」與「廉價國家」。
關乎國民所得水準的「工資」或「薪資」,固屬於一種服務價值的價格型態,但是,四分之一世紀以來的台灣社會民粹,卻總是將它與公共費率的價格訂定,予以絕然脫鉤思維,以致構成為另類一種「弔詭」的政治經濟風景。
今天台灣的任何俗世爭議之論,凡是談到「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議題,就絕對不會再參採任何「公共費率最低化」或「愈廉價民生愈好」相關論述。
工資與其他論涉的公共費率的核心價值,有所不同之處,在「工資」給付內容,事實上,任何型態「工資」或「薪資」,都應該是涵括:「體力價值」、「勞務價值」、「時間價值」、「技藝精鍊價值」以及「知識價值」等,多層次以及多元結構組合的龐雜變數在內。
在先進經濟社會,必須將純粹體力工採用「工時計價制」(時薪制),而對於非體力工必然採用「統包計價制」(責任制),而予以絕然分別給付不同「工資」或「薪資」;而且,唯有採行時薪制者才有所謂「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的地板標準者,至其所採行責任制者,就絕無所謂「統一薪資」、「標準薪資」、「最低╱最高薪資」限度之設,其道理也就在乎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