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加劇,不少偏鄉離島小校被裁併。但各縣市規定不同,常惹爭議。教育部為此訂定統一準則,同一鄉(鎮市區)若只有一所國中或國小就不能裁;各年級只要有一名學生就要開班,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少子化不是生源減少的唯一原因,社會經濟型態改變,家長在師資、資訊與升學考量下,多將孩子送往都市學校。偏區小校員額少,教師兼教多科課程,又兼辦行政,心餘力絀。裁併有助資源再分配,降低教學成本,提高教學效果。
有些人反對廢校,是基於對母校的特殊情感和歷史記憶。有的人認為學校代表社區中心;廢校後社區可能跟著消滅。正如大學過多,反對退場者也持相同理由。學校的本質在教育,社區又往往形成於創校前,與學校沒有絕對的連結關係,不必然「共生共滅」。
台東海端鄉崁頂國小紅石分校只剩九名學生,裁撤後校舍轉成登山教育的研訓基地,為當地帶來收入,布農族部落並未沒落。教育部若鼓勵活化閒置校舍,「校、區」仍可共存共榮。
反對廢校者還表示,小校多數存在偏遠地區,原本就處於相對弱勢,學校廢了,學生受教權受到侵害,有損社會正義。
受教權應與受教品質一併思考。小校缺乏同儕競爭,一對一教學,師生都可能喪失熱情、士氣。較大學校讓教師有較大發揮空間,可刺激學生學習動機,提升學習競爭力。競爭的效果能激發學生追求成就,並可學習與同儕互動,團體生活與合作等品格。
廢校準則不能訂太死,若學生轉校較有利學習,可彈性實施。如台東縣規定,每班不到三人不開班,避免缺乏群體生活學習。根據過去併校經驗,團體競爭力提高,社團型態多元,有益於群育,轉入學生只要一個月即可適應。
整併小校有利於「規模經濟」,被解讀為商業模式。「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是教育工作者念茲在茲的。考量學校未來方向,應反思學校辦學是否掌握教育精神,並符合學生學習需求,避免走入商業化的泥淖。
所謂「規模經濟」只是借用經濟學概念。據教育部新準則,學生不滿五十人的小校鼓勵混齡編班、混齡教學;但國英數等主科不易兼顧年齡差異。體育、音樂、美術、童軍課雖較可行,卻可能因一班一人,連躲避球都無法組隊比賽,就不符合「規模經濟」原則。
偏鄉小校師資不穩,流動率高,很多資淺教師沒學過混齡教學。一旦學會了,往往申請調離,難以確保教學品質,不符「規模經濟」,更傷害了孩子的受教權。
小校整併或許是小校轉型的契機,政策並非不可討論,有些學校的確有整併必要。裁併五十人以下的小校,其實早於一九八七年就實施。規定併校後,學生步行可於一小時內到達,且無安全顧慮。學生乘車須一次到達,不必換車,且乘車時間不宜過長。
小校整併須整體考量,研擬配套措施,如學生接送,教師轉介他校,整併後校園的利用等,都應妥善規畫。苗栗縣近年的作法是,路程都在五公里內,縣府也會安排專車到府接送。這種因地制宜的配套措施,教育部在訂定統一準則時應加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