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小確幸回來了!超商一年四季都有咖啡的折扣優惠活動,提供寄杯等配套服務,吸引消費者,過去超商都有寄杯領取期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表示已和四大超商開會達成共識,「寄杯咖啡沒有領取期限」,國內其他咖啡連鎖店若有類似咖啡促銷,也應依規定辦理,避免消費者的寄杯咖啡悄悄消失。
許多人愛喝咖啡,四大連鎖超商為促銷,都會提供消費者寄杯服務,但如果寄杯因為超商限制領取期限,甚至逾期領取時,即拒絕兌換,小確幸就變成大傷感。
消保處指出,企業經營者以第二杯享折扣的方式促銷咖啡,並提供寄杯服務,具有增加來客率與降低進貨成本等營業利基,因此,業者若限制消費者寄杯的領取期限,已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消保處表示,四大超商都已明確表示不會限制消費者咖啡寄杯的領取期限。至於日前有媒體報導全家便利商店要求消費者必須在寄杯一周內兌換完畢,業者表示這是善意提醒消費者盡早使用,但為避免爭議,往後將不會加蓋期限章。
消保處表示,國內其他咖啡連鎖店若有類似的咖啡促銷活動,也應依相關原則辦理。另外,業者若以發行禮券的方式促銷咖啡,如果具特定優惠期間和優惠方式,應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使消費者在交易時能精準判斷。
有賺到的感覺!
民眾聽到這個好消息,直呼「小確幸回來了!」吳先生表示,他很習慣到超商買咖啡寄杯,有時候一次還會「寄十杯」,但是每次收據放在皮夾裡,「只要忘記去拿就沒了」,要不然就是會因為期限快到了,為了避免浪費,就必須在時間壓迫下喝咖啡。未來取消領取期限,能感受到政府釋出的善意,是咖啡人的一大福音。
楊小姐則說,她覺得這規定很好,因為特價買第二杯半價,規定寄杯要在特價期間用掉,會擔心過期,趕著要用掉,「現在不規定時間,有賺到的感覺!」
但消保處也指出,超商寄杯咖啡多以發票作為憑證,而列印發票的感熱紙會有日久褪色的情形,提醒消費者仍應盡早兌換,避免發生日後不易辨識的消費爭議問題。